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体育用品捐赠的主题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体育用品捐赠的主题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捐赠体育用品的意义?
每一份体育用品都代表爱心人士对农村小学生的一份心意和牵挂,礼物虽轻,爱心博大,让需要帮助的学生感受到了社会的关心和支持!
像阳光呵护小草,像雨露润泽花朵,\u653f\u5e9c和社会的关心与帮助已经在孩子们的心里播下了一颗爱的\u79cd\u5b50。
体育赛事社会捐赠是什么?
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社会捐赠(赞助)运动员、教练员奖金、奖品的管理,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,促进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社会捐赠(赞助)的奖金、奖品是指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(赞助)给运动员、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的人民币、自由外汇及实物。
第三条 社会捐赠(赞助)的奖金、奖品按下列程序接收和分配:
(一)捐赠(赞助)者以亚洲及亚洲以上单项比赛或其他名义捐赠(赞助)给运动员、教练员及有功人员的奖金、奖品,由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接收并按下列原则分配:捐赠(赞助)的奖金按不低于70%奖励运动员、教练员及其他有功人员,其余部分留作单项体育协会发展基金;捐赠(赞助)的奖品由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制定具体处理办法。
(二)捐赠(赞助)给参加亚洲及亚洲以上综合性运动会运动员、教练员及有功人员的奖金、奖品,由中国奥委会设立的专门小组接收。其中:捐赠(赞助)给除运动员、教练员以外的有功人员的奖金、奖品,由专门小组制定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;捐赠(赞助)给运动员、教练员的奖金、奖品的分配办法由协会按第三条第(一)项的规定执行。
第四条 获得社会捐赠(赞助)奖金、奖品的个人,应按国家有关规定,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第五条 各训练单位、运动队和个人不得接收社会捐赠(赞助)的奖金、奖品。
第六条 捐赠(赞助)方与接收捐赠(赞助)方应签订有关协议,并严格按协议规定执行。
捐赠(赞助)者要求举行捐赠(赞助)仪式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的,应在签定协议前,报请国家体委宣传司批准。
第七条 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对本办法所规定的社会捐赠(赞助)奖金、奖品的分配、使用和管理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报国家体委批准后实施。
第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体育组织和个人,由中国奥委会或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收缴其\u8fdd\u7eaa所得,并视情节轻重,给予处罚,必要时国家体委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。
第九条 捐赠(赞助)给参加全国及全国以下各类比赛运动员、教练员及有功人员的奖金和奖品的接收、分配,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委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,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,制定具体办法,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,并报国家体委备案。
第十条 本办法由国家体委负责解释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体育赛事社会捐赠是指社会各界在体育赛事中向主办方、参赛队伍或运动员个人提供的资金、物资、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。
这些捐赠可以来自于企业、个人、社会组织等,旨在促进体育事业的发展,提高运动员的技术水平,改善比赛条件,以及增强体育赛事的社会影响力。社会捐赠是体育赛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,对于推动体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体育用品捐赠的主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体育用品捐赠的主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